烟台交警一晚上查获两名酒驾司机 均达到醉驾标准
大小新闻8月29日讯(记者 孙朝军 通讯员 昭文 子强 摄影报道)日前,烟台交警二大队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一晚上查处两起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两名驾驶员酒精含量都在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涉嫌危险驾驶罪。
22日晚9时许,烟台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幸福中路和化工路路口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现场,民警对过往车辆依次进行检查,这时候一辆灰色面包车在距离检查点几十米的位置停了下来,民警注意到后,立即示意车辆前行靠边接受检查,并向车辆停车位置走去。车内驾驶员看到这种情况,就准备调头驶离,结果车辆熄火。这时候民警也走到车前,透过车窗民警看到驾驶员是一位约20多岁的年轻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却称有急事,需要返回去,这一张口说话,民警闻到一股酒味,忙让驾驶员熄火下车,并将其带到警车旁进行酒精检测。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酒测值为92.8mg/100ml,已经构成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又带驾驶员去医院抽取了血液样本。据驾驶员汪某称,自己家就在附近,这么近的距离没想到会遇见交警。
当晚10点,民警又在该路段查处一名醉酒司机。当民警对别的车辆检查时,一辆黑色轿车正在路口等红灯,绿灯亮起也不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走到车前,发现驾驶员正在操作挡位,却手忙脚乱挂不上挡,车内酒气熏天。民警当即明白了一切,先让驾驶员下车,又将车辆开到路边。该驾驶员酒测结果显示为127.4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车,并且该驾驶员李某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依照程序,民警又带驾驶员去医院抽取了血液样本。两位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严重代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两位驾驶员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同时在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还将面临着1到6个月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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